為推動公正監管,明晰有關監管規則,對輕微違法行為實施包容審慎監管,依法減輕或不予處罰,對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、社會危害性較大的,依法從重處罰,我局草擬了《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清單及從重處罰情形清單(征求意見稿)》。為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,提高文件草擬質量,現就《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清單及從重處罰情形清單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。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1月25日前,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:kuangph@mail.amr.sz.gov.cn
附件:1.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清單及從重處罰情形清單(征求意見稿)
2.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清單及從重處罰情形清單(征求意見稿)起草說明